我院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控助力知识产权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2日

年初以来,我院以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控为抓手,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主要做法是:一是统一制作范式,修订《知识产权判决书制作要领》。组织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共同参与修订,就裁判文书制作范式形成共识,并推广至辖区各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二是完善工作流程,落实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会签核查制度。除要求合议庭评议会签外,还要求各合议庭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切实遵循主审法官撰写、合议庭成员核查会签、审判长签发等流程要求,夯实裁判文书质量根基。三是定期讲评,提高青年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组织学习优秀裁判文书的文书结构、写作方法及其说理性、逻辑性,并结合上海法院“两评查”工作和裁判文书抽查结果,对裁判文书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点评,通过正反对比,提高审判人员尤其是青年法官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四是外请“啄木鸟”,杜绝裁判文书文字错误。外请专家帮助检查结案裁判文书,指出文字错误和标准用法,进一步把好文字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