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依法稳妥对大型国际展览会争议展品实施诉前证据保全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25日

日前,我院应瑞典 IRO 有限公司、无锡艾诺公司等的申请,赴中国国际纺织机械展览会暨 ITMA 亚洲展览会现场对相关争议展品依法实施诉前证据保全,共涉及 10 起专利权纠纷。申请人称,浙江三禾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等侵犯其专利权或专利独占实施权,并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前述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侵权产品。因难以通过购买方式取得相关侵权产品,且展会即将结束,申请人遂向我院提出诉前证据保全申请。 我院经依法审查后及时作出保全裁定。为稳妥有效地实施 保全措施,我院采取三方面举措:一是配齐审执力量。由执行局调集三个执行组,对上述案件分工负责, 会同审判庭法官规范执行 。二是加强安保协调。由法警支队派司法警察到展览会现场,协助各执行组现场执法;同时积极与展览会组织单位及所在地公安机关加强协调,做好应急准备。三是完善后续工作。因部分被查封的机械设备体量大,我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依法指定人员在现场值守,并督促当事人将设备交指定场所保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最终克服了部分被申请人的干扰,历时十多个小时,依法将 全部涉案证据保全到位。 (上海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