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及调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佳绩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4日

日前,最高法院通报了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首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结果,共评选出获奖裁判文书 70 篇、获奖调研成果 30 篇。我院民五庭提交的 2 项调研成果分获优秀调研成果一、二等奖, 1 篇裁判文书获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 4 篇裁判文书获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获奖数量居全国中级法院首位。前述成绩的取得与我院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密切相关 , 主要做法有 : 一是重视法学方法训练。注重发挥合议庭与审判长联席会议的培训功能,统一各类案件的裁判方法,力求正确把握法律适用规律、事实查明方式、裁判说理要求等司法裁判基本规律。二是统一裁判文书制作方式。修订《知识产权判决书制作要领》,统一各类文书格式和说理写作范式,落实合议庭成员会签制度,定期开展文书质量讲评,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科学性。三是深入推进精品案件审理。注重完善和强化精品案件的发现、审理、把关和延伸机制,推选理论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审判长或主审法官,确保案件精心审理、认真评议、严格把关,同时力求将调研、法宣与审判工作统筹推进,藉此打造精品案件。四是切实加强研究型庭室建设。立足审判实践,加大审判调研力度,及时提炼、梳理、总结审判经验做法,鼓励法官参加各类研讨,营造了倡导学习、鼓励调研、学用结合的良好氛围。(上海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