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我院第11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我院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的决议,并举行了第一次工作会议。根据上海司法改革的工作要求,我院党组讨论并通过了成立我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陈立斌院长担任组长,组员为各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担任,副主任由研究室主任刘言浩、审管办主任沈维嘉、政治部主任助理孙衍荣担任。司法改革办公室成立3个工作组:1.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组,由研究室主任刘言浩、审管办主任沈维嘉牵头负责;2.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组,由政治部主任助理孙衍荣牵头负责;3.综合组,由研究室主任刘言浩牵头负责,办公室副主任李盛协助。在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讨论了由研究室草拟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下半年司法改革工作的总体方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权力清单暂行规定(试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运行机制若干规定(试行)》的讨论稿。(图、文:上海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