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探索建立审委会集中学习信息技术知识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8日

近期,为着力解决市委韩正书记指出的“对互联网迅猛发展和科技快速变化带来的挑战和冲击不适应”问题,陈立斌院长要求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带头学习信息技术知识,加强知识储备,与时俱进,适应发展。 7 月份以来,我院安排技术部门人员,在审委会讨论期间分专题介绍信息技术新知识,讲解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应用情况,并组织讨论。目前已开展的学习专题涉及云计算、大数据、二维码和移动终端应用软件等。陈立斌院长在审委会集中学习时强调指出,信息技术对法院工作有支撑引领作用,院、庭领导熟悉和运用信息技术知识,对法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深度运用起决定和制约作用,因此要建立健全审委会集中学习信息技术知识长效机制。就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院信息化建设,陈院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在便捷利用上下功夫。我院各项信息化管理系统不要成为观赏品,应做到好用、管用、实用,特别是要更加注重广泛深入地听取用户需求,并在系统研发建设上尽可能满足用户需求。二是要在深度使用上下功夫。要树立向信息化要效能、以信息化支撑引领法院工作的理念,信息技术只有深度使用才能显见成效,需要用倒逼机制推进使用。三是要在率先应用上下功夫。在市高院统筹建设的前提下,要积极运用前沿信息技术,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应用,并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使新研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发挥出应有的效能,藉此助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上海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