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召开司法改革工作部署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09日
8 月 28 日上午,我院召开司法改革工作部署推进会

8 28 日上午,我院召开司法改革工作部署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副局级干部、各审判庭审判长(资格)以上人员、各综合部门负责人等近百人参加。汤黎明副院长主持会议。会上,审监庭负责人对我院前两个季度审结的案件及抽查的法律文书情况作了质量讲评。审管办负责人对我院加强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框架意见作了介绍。刘力副院长对我院下半年“三加二”司法改革工作方案及拟出台的相关文件作了详细解读。陈立斌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顺应上海司法改革浪潮,积极作为,同时要把握好司法改革的重点与核心内容,通过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解决实际问题,并从法院内部做起,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陈院长强调指出,我院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要坚持改革理性,贯彻辩证思维,立足法院实际,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关系:一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三权”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二是审判人员权力清单与三十二条要点提示的关系。三十二条要点提示是基础,为“三权”准确界定提供了实践参数,而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则提供了更为清晰的依据,共同确保院、庭、合议庭审判管理、监督有抓手、更规范;三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与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关系。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是我院确定的实现改革总目标的具体路径,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实现这一路径的推进器;四是自贸区司法保障与司法改革的关系。把自贸区司法保障的一些先进理念引入司法改革的探索中,把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科学做法运用到涉自贸区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过两者的融合和促进,形成有益的改革经验;五是组织改革试点与面上倡导鼓励的关系。相关审判庭、合议庭的改革试点要与全院的合议庭建设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当日下午,我院还召开两场司法改革工作推进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凝聚改革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