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赴自贸区指挥提取和销毁上千台侵权产品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3日
日前,我院执行法官赶赴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外高桥某仓库,指挥提取和销毁1300台被我院生效判决认定为侵犯发明专利权的“山寨”无叶风扇

日前,我院执行法官赶赴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外高桥某仓库,指挥提取和销毁1300台被我院生效判决认定为侵犯发明专利权的“山寨”无叶风扇。这是自贸区成立以来区内出现的首例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方式销毁侵权产品的案例,也是我院作为自贸区所在地中级法院,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强化司法保障的一次生动诠释。申请人戴森技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绵竹丰万盛商贸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案件经我院审理后,已依法判令丰万盛公司停止侵犯戴森公司相关专利权、销毁扣押的侵权产品。因丰万盛公司未依法履行义务,戴森公司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执行规范有效,我院执行局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精心制定预案,做好前期准备。协助戴森公司联系仓储、运输、碾压等相关业务主体,做好销毁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强制执行质量。我院法官在仓库现场监督提取侵权产品,并在司法警察协助下一路押运至销毁场地,监督和指挥销毁,确保销毁彻底,并在现场摄像取证;三是注重警示效应,提高执行威慑效果。积极与办公室新闻宣传部门协同配合,通过全媒体手段加强本次强制执行的新闻宣传,进一步强化依法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舆论导向,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有效发挥了本次强制执行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