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形成了以框架意见为指导、以任务分解表为抓手、以各部门贯彻落实为基础的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框架意见》。《框架意见》明确了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及工作切入点,形成了由决策主导机构、实施主体、服务、保障、监督部门等共同组成的组织架构,并将具体运行机制区分为过程管理、评价监督、问题发现、促进保障等四大类予以规制。二是制定《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以《框架意见》中的各项机制为依据,结合各部门职责予以逐条分解,厘清多个部门共同履职的交叉领域,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三是组织各部门细化意见并抓好落实。截至目前,各部门均已联系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任务分解表》相关任务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责任和方案,较好地形成了全院联动、有机环扣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