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三措并举积极参与最高法院重大课题调研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9日
自 2009 年以来,我院已连续六年中标并承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探索形成了从选题、研究方法、课题撰写到成果转化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完成了一批有深度、有影响、有质量的调研成果,为上级法院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2009 年以来,我院已连续六年中标并承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探索形成了从选题、研究方法、课题撰写到成果转化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完成了一批有深度、有影响、有质量的调研成果,为上级法院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主要举措有:一是坚持“研以致用”,形成科学的质量管控机制。在调研选题上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精心组织调研骨干制作标书,展现我院的区位优势、调研优势和前期成果;深入调查研究,强调实证分析研究方法;突出调研实效性,力争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探索全程管理,健全调研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建立院长挂帅、分管副院长牵头、审判庭庭长主抓、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调研组织模式;采取课题申报、开题汇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方式,加大课题调研全程的督促检查力度;建立重大课题联系人制度,在研究室指定专人担任课题联系人,及时开展课题跟踪、落实、督促工作;着力构建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大调研格局,培养和凝聚了一批善于办案、精于调研的复合型人才。三是重视成果转化,力促调研成果利用最优化。一方面,致力于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借助我院现有调研平台,做好对课题成果的刊发和推荐,并用好与法律出版社、上海财大出版社等单位的合作平台,还紧扣审判需求,积极推动转化为规范性文件或相关工作意见;另一方面,加强考核激励,为成果转化提供持续动力,如推行“双稿酬”奖励机制、建立成果转化考核机制等,有效促使调研成果发挥出“现实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