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被授予“上海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20日
日前,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的上海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上,我院因 2014 年度司法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上海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的上海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上,我院因 2014 年度司法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上海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陈立斌院长作为法院系统获奖代表上台领取了奖牌。这是我院该项工作继去年底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后,所获得的又一项荣誉。主要做法有:一是在工作理念上,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放在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高度和弘扬法治精神、践行社会责任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恪守求真务实、积极稳妥的宣传基调。二是在工作机制上,主动对接移动互联网时代特点和受众需求,建立健全新闻中心、新闻联络人、联络员联动互动机制,凝聚并用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他媒体与自媒体的宣传合力,较好形成了“大法宣”、全媒体宣传格局。三是在工作方式上,以坚持正确导向为前提,统筹兼顾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在确保宣传质量和保持宣传力度上下功夫,在提升宣传工作影响力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亮点、创新点和重大案件、重要典型,努力促成人、案、工作宣传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开展立体式、复合型策划宣传的综合素能。四是在团队建设上,弘扬专业精神,倡导敬业态度,提振精神状态,努力营造团结协作、爱岗有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团队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实现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在上级宣传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院充分运用传统纸媒、视媒、网媒和官网、官微等自媒体平台,采取全媒体宣传报道和庭审网络、电视、微博直播、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媒体微信圈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兑现公开承诺。特别是有关我院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司法保障自贸区建设、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等亮点工作,全国首例在华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等重大案件,以及“十佳审判长”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赢得了积极反响,彰显了我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