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相继通过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评审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顺利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近三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紧扣司法特点和我院工作实际,加强常态化、精细化、品牌化建设,坚持不懈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做法有:一是坚持内外兼修,把建设过硬队伍作为司法文明创建的第一要义,着力打造高素质司法队伍。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要求,以精神家园建设为平台,充分运用“月末周五学习日”、“法官沙龙”、“审判论坛”、“资深法官经验谈”等载体,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二是坚持公正司法,把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司法文明创建的灵魂核心,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忠诚履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机制,科学管理,推进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确保审判质效保持稳定良好水平。三是坚持服务大局,把提供司法保障作为司法文明创建的基本要求,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自贸区建设要求和中级法院的职能定位,建立自贸区司法问题专项应对小组和研究小组、专项合议庭和专项管理机制,精心制定我院《涉中国(上海)自贸区案件审判指引》,依法妥善处理了各类涉自贸区案件,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四是坚持司法为民,把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作为司法文明创建的不懈追求,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倡导“讲五心,树文明”,创建涉执信访事项“首接责任制”和“立案告知监督巡访机制”,通过创新“移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 12368 ”诉讼服务分平台、官方微博等便民举措,努力保障群众诉讼权益,打造亲民司法。五是坚持阳光司法,把深化司法公开作为展示司法文明、开展法制教育的基本路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和落实《司法公开全方位落实一百则》,开通“小法槌”微信公众号和大要案“微博直播”,推进志愿者社区普法项目,持续传播法院公正司法的正能量。六是坚持能动司法,把传播司法文明、培育法治信仰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注重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虚拟社会管理,主动提出司法建议,着力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全面履行法院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