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与上海财经大学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9日
    4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的指导下,我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在沪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围与司法保障研讨会。为期一天的论坛活动,汇集域内外司法经验,融合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思考,取得了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深化认识的预期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荣,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发表书面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罗东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国务院参事室顾问、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孙佑海,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樊丽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斌,上海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等出席论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广东、天津、福建三地相关法院及全市各级法院的有关领导和法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和美国耶鲁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国内外十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近二百人参加了论坛。来自美国纽约、华盛顿、阿联酋迪拜的域外法律人士应邀出席论坛。
    最高人民法院贺荣副院长在书面讲话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注重理论实践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她充分肯定上海法院在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形成了一批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司法创新举措和司法经验,对人民法院建立系统完善的自贸区司法保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她强调,全国自贸区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握正确方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国国情及自贸区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改革思维,注重统筹兼顾,创新方式方法,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崔亚东院长在书面讲话中回顾了上海法院加强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的相关经验做法。他指出,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自贸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任务。他强调,上海法院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将把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新司法理念,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在充分发挥司法对自贸区改革创新的支持保障作用、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的同时,积极探索形成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等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实现审判体制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
    本届论坛以“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围与司法保障”为主题,旨在适应我国自贸区深化改革和扩围后形成的新格局新态势。论坛共收到中英文学术论文48篇。论坛期间,与会代表深入探讨了“自贸区投资、贸易管理制度改革与司法保障”、“自贸区金融创新与司法保障”、“自贸区刑事与行政司法保障”等理论和实践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罗东川庭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盛勇强副院长、我院陈立斌院长、上海财大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以及福建高院、天津二中院、福州中院、厦门中院、广州中院、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珠海横琴新区法院的院领导分别作了主旨发言。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约翰·沃克、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约翰·贝茨、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首席大法官黄锡义、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司法管理局局长马秉荣分别作了域外经验介绍。在各专题讨论环节,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和广东、天津、福建、上海四地相关法院的法官,以及国内十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则分别着眼审判和理论视角,探讨了自贸区法治理念及司法保障思路,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我院共向论坛提交学术论文25篇,副院长汤黎明、倪金龙、刘力、孙敬沪分别作了发言,各庭室负责人及法官代表参加了论坛。(上海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