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少年庭被命名为“上海市青少年维权岗”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07日
日前,我院少年庭被团市委、市综治办、市高院、市检察院、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 13家部门联合命名为2013—2014年度 “上海市青少年维权岗”

日前,我院少年庭被团市委、市综治办、市高院、市检察院、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 13家部门联合命名为20132014年度 “上海市青少年维权岗”。近年来,少年庭始终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运用各种手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主要做法是:一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健全少年审判功能。加强涉少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完善法庭教育、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心理干预、圆桌审判、回访考察、前科封存等特色工作;不断提高涉少民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涉少民事审判的社会观护、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二是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以我院“上海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和法庭教育,贯彻寓教于审原则,审判向学校、社区、刑罚执行场所延伸,并不断改进完善。三是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开通 “小法槌”微信公众号,拓展法律教育新渠道,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开展心理干预、社会观护等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整合未成年人保护资源,加强与华政附中、新晖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共建协作关系,并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青少年教育和保护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