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获评“ 2015 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09日
近日,我院民一庭审理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被最高法院与央视新闻中心评选为“ 2015 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诉讼案件”

近日,我院民庭审理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被最高法院与央视新闻中心评选为“ 2015 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诉讼案件”。三星公司、欧珀公司在生产、销售智能手机时,未在产品外包装、说明书中将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等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也未向消费者提供卸载预装软件的途径,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保委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别判决三星公司、欧珀公司在其所销售的涉案型号手机外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手机内预装应用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并为其所销售的涉案手机内的预装应用软件提供可直接卸载的途径。案件审理过程中,三星公司、欧珀公司根据市消保委的要求进行了积极整改,后市消保委向我院申请撤回起诉。鉴于案件涉及广大手机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我院以公开开庭的方式对市消保委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进行了审查,审查的内容除了三星公司、欧珀公司是否已对涉案型号手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还包括其整改行为是否足以消除上述两公司在售其他型号手机中的相同问题,从而充分保障消费者在手机预装软件领域所享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院经审查认为,市消保委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亦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故予以准许。同时,裁判文书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审查情况予以了详细记载。市消保委诉三星公司、欧珀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是自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公益诉讼相关规定以来,人民法院首次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作出裁判的案件,不仅社会影响巨大,在推进我国法治进程上亦具有深远而积极的作用。 央视新闻频道( CCTV13 )新闻直播间栏目已在近期播出相关专题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