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与市律协召开 2016 年上半年工作交流例会。 我院陈立斌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市律协俞卫锋会长及监事长、副会长,以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30 余人参加。 双方就司法业务、司法作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展开交流。会上,我院研究室、监察室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我院“六化”建设工作情况和我院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律师纪检作风问题及查实的律师投诉法官的处理情况。市律协对我院适法统一、司法作风及司法便民情况反馈了意见与建议。俞卫锋会长充分认同我院与市律协之间制度化、常态化的交流机制,认为双方的关系表现为:一是充分沟通。双方通过定期的法律沙龙,保持稳定业务交流关系;二是相互支持。法官参与并指导市律协更新《律师从事行政诉讼业务指引》;三是共同促进。双方通过交流,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四是共同提高。通过业务交流,实现双方业务能力和社会地位共同提高。陈立斌院长指出,双方在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方面已卓有成效,在组织层面已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建模式,通过定期交流、业务研讨、文化共建和支持配合等四个工作机制,双方之间沟通交流渠道畅通无障碍,履职监督和职业互信增强,形成了规范健康的良性互动群体关系。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合作关系,陈立斌院长认为贵在坚持、贵在真诚和贵在务实。具体而言,一是在加强业务交流方面,法律研讨要抓细节落实,沙龙活动要固定化,研讨成果可借助市律协平台发表。二是在履职监督方面,我院要进一步优化机制,重视律师投诉,问题要及时查明、反馈和通报;加强司法公开,双方进行专场交流,如召开司改情况介绍会,让律师更多了解司改,支持司改。三是在相互支持配合方面,我院在办理大案要案、新类型案件,以及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电子送达等方面都需要市律协、律师的支持与配合;在化解突出的涉诉信访矛盾方面,希望律师参与其中,协同化解矛盾。四是在保障律师权利和维护司法公信力方面,我院去年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还需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途径了解落实情况。我院司法公信力建设也需要市律协及律师的建议与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