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携手律协 促进司法公信力提高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0日
  2014年3月,上海一中院向上海律协抛出“橄榄枝”,双方签订了《关于建立沟通交流协作机制备忘录》,为双方在司法业务与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加强沟通交流协作拉开了序幕。如今,《备忘录》已满“三周岁”,三年来,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律协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的交流机制,在组织层面上形成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建模式,有力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备忘录》签署后,上海一中院定期将法官编写的案例分析与律协“共享”,并在双方举行的例会上同律师就司法实务中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2016年年底,上海一中院还联手上海律协共同举办“十佳案例”评选活动。该院审理的2016年度候选案例通过上海一中院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请广大网民,尤其是律师为案例评选投票。案例一经公布,吸引了众多律师投票、转发、留言、点赞。除此之外,在上海一中院定期举行的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例评比活动中,资深优秀律师们受邀作为评委进行打分评审,也已成为《备忘录》签署以来该院的“规定动作”。
  一中院的法官也经常受邀成为律协的“座上宾”,在上海律协定期举办的上海新任律师培训班上,上海一中院立案庭法官主讲的诉讼管辖问题,成为每期培训的“必修课”。2015年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上海一中院推出“网上立案”信息化建设新举措,为此,上海律协专门邀请一中院法官上门,就立案审查及网上立案进行专题培训,并为律师解析在实践操作中遇到的问题。2016年7月,上海律协就《律师从事行政诉讼业务指引》进行重新修订,在征求上海一中院行政庭法官的书面意见后,还专门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官现场逐条讲评修订方案……
  《备忘录》签署三年来,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律协的合作交流日渐深入,一纸薄薄的《备忘录》变成一串厚重的数字。“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律协在组织层面已经形成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建模式,主要包括定期交流机制、业务研讨机制、文化共建机制和支持配合机制。希望双方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和履职互信,共同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海一中院院长陈立斌说。
 
  摘自:2017-2-20《上海法治报》
  作者:金豪 朱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