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四项举措有序推进互联网直播庭审工作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2日

  为贯彻落实市高院《关于开展庭审公开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我院作为全市八家试点法院之一,立足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谋划、有序推进互联网直播庭审活动,自上海法院庭审公开网启用至今,已完成件案件庭审直播,完成量居全市法院前列。主要举措有:一是理顺庭审直播流程。通过在审判管理系统中添加庭审直播电子审批通道等方式,构建“法官—庭长—分管院长—高院有关业务部门”四级快速审批程序,内网专栏即时显示直播案件列表及审批进展情况,实现流程化管理。二是科学统筹配比。为满足庭审公开数量及公开范围要求,我院根据 2016 年各庭室开庭数量及在全院开庭总数中的占比,分上、下半年合理确定各庭室 2017 年庭审直播数量,统筹安排排期顺序与直播时间,通过设定专人督办跟进的方式,推进庭审直播工作开展。三是以公开促公正。为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我院结合市高院“百例示范庭审”评选活动相关要求,确保庭审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同步开展新民网视频直播、电视直播及图文直播等对外宣传工作。我院还及时调整《司法公开告知书》内容,增设庭审公开等告知事项,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四是后台保障支持。为保证庭审直播顺利进行,我院明确相关后台实时监控机制,便于评估舆情走势,做好舆情分析和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