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互联网+’行动下的新用工形态”
“互联网+传统行业”给传统用工关系增添了新的概念内涵,“打卡”、“坐班”已不再是唯一的上班模式,“网约”、“派单”等正成为当下潮流。如何准确认定这种新型用工关系,并对此类新型案件作出迅速反应?昨天,上海市一中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同举办以“‘互联网+’行动下的新用工形态”为主题的研讨会,邀请到上海法院系统的法官,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教授,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促进中心等主管部门的专家,以及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悦管家”等网络服务平台,旨在倾听各方观点,加深对共享经济的了解和认识,重新思考“互联网+”背景下用工法律关系的认定,以更新“互联网+”背景下的司法“词库”,增强司法对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研讨会围绕“互联网+”行动下用工形态的新发展、“互联网+”行动下新用工形态规制的价值取向、“互联网+”行动下新用工形态规制的路径选择三个主题进行讨论,发言嘉宾分别从自身领域出发,对共享经济模式、远程劳动概念、“平台+服务”新类型用工关系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摘自:2017-04-21《上海法治报》
作者:金豪 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