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窝案”三被告当庭认罪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7日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华大学原副校长江建明、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华东平、上海东华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隐瞒境外存款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江建明、华东平、刘更及各自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2002年至2014年间,3名被告人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单独或分别结伙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江建明、刘更受贿数额均为人民币1220万元,华东平受贿数额为人民币1570万元。3名被告人还共同侵吞虹桥东华公司售房款人民币715.75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罪名等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江建明、华东平、刘更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上海市人大代表、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等参加了旁听。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摘自:2017-6-17《解放日报》
  作者:陈琼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