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大连中院签署框架协议 深化多领域长效合作交流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11日

  7 12 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部署,深化上海市与辽宁省大连市对口合作交流,我院与大连中院就深化双方合作交流签订框架协议书。我院陈立斌院长,大连中院周焱院长,我院刘力副院长,大连中院梁军副院长及辖区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仪式上,陈立斌院长与周焱院长相互介绍了各院的基本情况与特色工作,陈立斌院长重点从“注重追求卓越创新发展、注重服务大局能动司法、注重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注重审判质量全面管理、注重科技支撑打造‘智慧法院’、注重实务研究多创研究成果、注重凝心聚力建设精神家园”等七个方面介绍了我院相关工作经验。刘力副院长介绍了近三年来我院司法改革相关工作。周焱院长认为我院审判研究、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对此高度赞赏,表示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院交流合作,学习借鉴我院追求卓越、改革创新的理念,提升大连法院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水平。陈立斌院长强调,两家法院在司法前沿领域有着共同探索的广阔空间,要抓好大连市与上海市对口合作交流的机遇,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深度应用信息化服务、健全自贸区司法保障等方面加强交流,在合作中进一步加深友谊。签约仪式举行后,双方相关职能部门就信息化建设、自贸区司法保障、破解“执行难”、审判管理和诉讼服务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