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也能调解经贸商事纠纷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15日
上海一中法院首次开展网上在线调解

  本报讯 昨天,受上海一中法院委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对上海一中法院一起标的额将近6000万元的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案件进行网上调解,这也是上海一中法院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时首次尝试在线调解。
  2014年起,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就与上海一中法院建立了委托调解合作机制,成为上海一中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之一。
  今年5月,上海一中法院出台《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规定审判业务庭可以将审理中的案件移交诉调对接中心,由诉调对接中心委托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今年7月,上海一中法院设立网上在线调解室,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并连入上海高院在线调解平台。
  上周,上海一中法院民四庭在审理一起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一审涉外商事案件时,双方都表达了调解的愿意,但原告方同时提出自己常年居住在国外不便到庭参加调解。主审法官在与诉调对接中心确认后,告知当事人目前上海一中法院已经开通网上在线调解室,调解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在得到原被告一致同意后,主审法官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将案件移交给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根据案件类型将该案委托给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并共同就如何开展网上调解确定了工作方案。
  昨天上午,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至上海一中法院专设网上在线调解室,通过上海高院的在线调解平台,对这起案件进行了网上调解,上海一中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主任陈懿欣参与了此次调解。
 
  摘自:2017-8-15《上海法治报》
  作者:刘海 胡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