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一庭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此系全市政法系统内唯一的获奖单位。近年来,该庭始终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依法公正审判、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老年人维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获得良好社会效果。主要经验举措有:一是依法保障老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庭审的举证、辩论等环节中特别注重对老年当事人的释明工作,积极引导帮助其克服因身体状况、知识结构等产生的诉讼困难。在裁判中兼顾法理情,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经济、生活状况,支持老年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二是落实便利老年当事人的诉讼措施。提升办案亲和力,对老年当事人坚持五个“一些”,即态度更平和一些、释明更充分一些、倾听更耐心一些、说理更透彻一些、法律文书更明了一些。强化审限管理,优先审结涉老案件,保障老年当事人早日获得赡养费、赔偿款等。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注重对老年人的心理疏导和释法说理,对老年人的子女进行引导教育,通过纠纷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促进老年人家庭和睦。为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安排法官上门为其收退诉讼费,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老年当事人做好诉讼费减免缓工作。三是重视司法延伸倡导敬老爱老的文明风尚。制发司法建议当好“啄木鸟”,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向社会传递敬老爱老价值观;送法进社区当好“志愿者”,就老年人关心的房屋买卖、遗产继承、子女赡养等问题开展法律咨询;重视案例宣传当好“指南针”,加强涉老经典案例的编写与法制宣传,为老人依法维权提供司法范例,为涉老服务行业的规范经营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