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0 日,我院与贵州遵义中院共同主办、贵州湄潭县法院协办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座谈会在湄潭县召开。贵州高院院长孙潮,最高法院公报编辑部主任孙长山,遵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宋晓路,我院院长陈立斌,上海海事法院院长赵红,市三中院院长王秋良,遵义市政协副主席、湄潭县委书记魏在平,遵义中院院长刘力,及沪黔两地三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云南文山中院、辽宁大连中院应邀参加。此次座谈会围绕“司法责任边界的确定与延伸”“司法责任制与大数据应用”“司法责任制与司法保障”三个专题展开讨论。与会人员从厘清司法责任内涵、明晰司法责任边界、健全司法保障制度等角度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会上,宋晓路书记、陈立斌院长、魏在平副主席、刘力院长分别致辞,希望沪黔两地法院深化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对方改革经验,促进双方司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孙潮院长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司法改革工作中极其关键,要做到责任可溯源、可兑换、可持续、有目的,以此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希望沪黔两地法院进一步强化交流合作,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中不断创新,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陈立斌院长指出,我院积极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的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中心,建立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二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三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健全法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四是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增强改革系统集成。陈立斌院长表示,我院将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研究,完善审判管理与审判监督机制,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