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我院召开一中辖区两级法院协同推进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座谈会。本次会议采用远程视频形式,在我院和辖区各基层法院设主、分会场。市高院盛勇强副院长、郭俭巡视员,我院陈立斌院长,汤黎明、刘力、孙敬沪副院长,副局级干部,我院辖区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各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座谈会由汤黎明副院长主持。会上,我院分别介绍演示了审判质量保证体系信息平台及一中辖区审判业务交流平台,两级法院院长会签了《关于建立一中辖区审判业务交流平台的若干意见(试行)》。与会人员还就两级法院协同推进审判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实践进行了深入交流。陈立斌院长回顾了我院推进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是为了确保司法改革目标的实现,人案矛盾的持续重压需要系统的机制体系保证生产合格司法产品。二是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需要辖区一二审法院协同推进。保证和提高审判质效是法院共同的目标追求,一二审衔接中的问题需要协同配合解决,中级法院负有审判指导与监督职责,应有更多担当。三是要加强良性互动,协同促进整个一中辖区审判质效提高。要形成和坚持协同推进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共识和理念;把积极用好“一中辖区审判业务交流平台”作为加强辖区上下级法院良性互动的重要渠道和抓手;协同推进审判质量保证体系要切实落实院庭长责任。市高院盛勇强副院长对一中辖区两级法院协同推进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紧扣司法公正生命线,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 在审判管理工作中要树立现代管理理念,时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放权到位与创新管理相结合,努力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二要统一认识,切实抓好落实。要以落实交流平台各项机制为契机,探索完善改革放权后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切实有效推进各项配套机制的完善落实。三要认真总结经验,适时推广。一中院要在深入实践、积极探索的基础上,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适时推广。要把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改革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体框架下来谋划,为全市乃至全国法院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提供一中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