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加大执行力度连续执结涉伊世顿公司等大标的案件,到案金额近10亿元。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善制预案,事先谋划。我院一贯对大要案的执行要求充分预估并制定完备预案,部分复杂疑难案件还需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确保执行的规范化、及时性。二是善用规定,强力执行。对执行中被执行人的拖延甚至对抗等行为,我院依法使用强制措施消除执行障碍。如在备受关注的涉伊世顿公司执行案件中,金融机构以内部规定为由主张延迟扣划,我院则以法律规定为依据陈明利害要求金融机构予以配合,顺利将6.8亿罚金全额执行到位。三是善作协调,灵活变通。对于执行中遇到的难题,我院积极与兄弟法院协商、灵活处理,共同促进执行到位。在执行一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被执行人名下在同一楼层的17套房产已全部打通,其中7套被我院查封,另外10套被浦东新区法院查封。若按常规程序逐套拍卖,势必造成拍卖房产的整体变现额度缩水,我院法官为此积极与浦东新区法院协调,获得该17套房产的整体处置权,最终以1.3亿余元成功溢价拍卖。四是善抓根本,巧定方案。对于双方当事人利益交织导致的执行僵局,我院执行干警善于抓住问题实质化解执行难题。在执行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发现该案难点在于被执行人无力缴纳过户税费,我院法官遂从问题切入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申请人同意以被执行人其他房产抵偿的方式代缴该笔税费,最终使得价值近1.3亿元的73套房屋顺利完成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