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创新但不可突破规则界限
本报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即将迎来五周岁生日,鉴于各类案件纠纷频繁“触网”的大背景,为自贸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愈发重要。昨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梳理了近年来涉自贸区案件的特点,并在合理保护创新的同时,用案例警醒相关企业不可突破规则界限。
四大片区民商事纠纷集中案件数量近两年增速趋缓
白皮书显示,截至2018年4月,浦东法院共受理各类涉自贸区案件97,487件,审(执)结92,457件,其中八成以上是民商事案件,在全部民商事案件中,金融商事案件占六成以上。上海一中院审结的涉自贸区案件共涉及187个案由,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数量遥遥领先,占比46.81%,其次是与合同有关的案件,如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
白皮书中还指出,五年来,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收、结数量呈前三年几何级增长、后两年趋于平稳的态势。以自贸区扩区为节点,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浦东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1109件。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共受理14417件。自贸区地域面积扩大了约三倍,而案件数则增长了十二倍。相应的,浦东法院前三年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标的总额达336.72亿元人民币,年度标的额由第一年的17亿元增至第三年的179.33亿元,单案最高标的额达1.32亿元。但2017年至2018年,在不考虑统计口径调整的情况下,该院总体收、结案数同期增速明显低于前三年。
此外,截至2018年4月,浦东法院受理的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主要集中在保税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四大片区,占比高达98%以上。
涉互联网案件高发在规则框架内保护创新
白皮书中同时提到,涉自贸区普通民事案件中,与互联网有关的人身、财产纠纷也频频出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利用网络手段侵犯名誉权的纠纷与互联网有关的合同、侵权类纠纷持续出现且逐年增长。
在发布会上披露的一起涉“顺风车”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杨某为其轿车向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保。然而,杨某之子在上班途中驾驶该车使用嘀嗒拼车平台接受拼车订单后发生交通事故,其担全责。保险公司认为,拼车具有营运性质,增加了车辆的危险程度,而杨某也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公司有权拒赔。杨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赔付车辆修理费、牵引费及评估费。
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总计44060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杨某某从事网络拼车,从行车路线设定、乘客选择及费用计算方面,都反映其行为以分摊出行成本为目的,与以牟利为目的的网约车有所区别。其行为既未超越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的保险范围,也没有增加车辆的危险程度,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中院表示,该案界定了拼车行为的性质,考虑了网络拼车系商业模式创新的产物,体现了合理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同时也为自贸区新兴业态的发展给予了支持。
此外,据一中院副院长汤黎明介绍,互联网背景下,资本的逐利性促使部分金融交易主体的风险意识突破规则界限,导致投资理财、网络贷款等涉众性纠纷也呈多发态势。她表示,目前涉案主体中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数量增多,且涉案人数众多、金额较大,部分案件涉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一个公司被处理,涉及的案件可能有几千起,证券类案件由于其动态性的特点,赔偿金额的认定个案与个案间差异较大,也增加了我们的审理难度。”
为此,一中院试点先形成“示范判决”,再对其他同类纠纷进行统一的裁判或者调解处理的方式提高效率。汤黎明表示,通过“示范判决”,可以节约司法成本,同时也有助于当事人重新合理评估自己的诉求。
摘自:2018-5-31《青年报》
作者:钟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