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来我院调研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15日

1114日,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一行莅临我院调研指导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 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萌陪同调研。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祥青,党组成员、副院长汤黎明,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庆,市高院、我院、浦东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调研座谈。座谈会前,罗东川副院长一行参观了我院法制文化长廊、图书馆和信息管理中心等场所。座谈会上,黄祥青院长从人员构成、执法办案、实务研究等方面汇报了我院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重点汇报了我院今年下半年推出的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及资深法官办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制度、专家法官会议制度、审委会提炼总结推广审判经验及类案裁判方法制度等司法改革举措。随后,汤黎明副院长汇报了我院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和涉自贸区案件审理情况,并提出了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的建议。会上,与会人员就法官培养机制、外国法查明与适用、企业破产制度等进行了交流与互动,并观看了我院原创微视频《回望:我院自贸区司法保障五年路》。罗东川副院长充分肯定了我院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并认为我院和浦东法院在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方面进行了较多有益的探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就下一步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罗东川副院长指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化自贸区改革创新等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将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法院必须加强对自贸区建设核心内容的深度研究,密切关注自贸区发展动态,结合自贸区自身特点,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在重视涉自贸区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加强符合国情、符合实践需要、具有实质性内容的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制度创新,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海法院作为全国首批自贸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希望上海法院能够起到先行者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服务新一轮改革开放建设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