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四项机制系统推进随机分案工作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13日

我院自201810月以来开始推行系统自动分案,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提升人案资源充分适配,目前已全部实现系统根据人案不同类型自动分案到人。今年17月,共经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处置平台处理案件15793件,其中,繁案2344,占比14.8%普案7526,占比47.6%简案5923,占比37.5%。主要工作机制有:一是变更分案机制。选案过程方面,从由简到繁调整为由繁到简,优先识别繁案,后筛选出典型简案,余下案件列入普案序列,形成由繁至简的案件三分新格局。识别方式方面,将人工识别调整为系统识别,自主研发分流调解速裁一体化平台,借助繁简案标准算法,实现案件繁简的自动识别。随机分案方面,将案件从院层面分配至合议庭,再由审判长分配至法官的二次分案,调整为直接分配到法官的一次分案。二是优化人案匹配。根据员额法官办案经验及个体差异,分配相应审判任务,充分发挥审判人员的差异化优势,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明确由院、庭长及审判长等资深法官负责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审理,注重提升案件审判质量;由简审团队负责简案审理加快简案审理节奏,促进人案矛盾化解。三是配套审理程序。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的审理特点,合理选择相应审理程序,逐步形成精审、简化审及快审程序,精准适配审判资源。针对繁案明确严格审理规范,推行“争点式”审理并强化文书说理,确保繁案精审,形成精品案件。针对简案明确全程简化、全面提速,缩短答辩、举证期,精简庭审程序及文书样式,推广“要素式”审理,同时注重类案审判经验总结及简审标准化构建,以确保简案快审。四是增强配套保障。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的审理需求,明确各项配套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三类案件间的程序转换衔接机制,繁简案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简审团队人员的定期轮换及递补机制,简审团队考评的奖金倾斜及激励机制,简繁案适法统一、示范诉讼机制以及绩效考核机制等,力求通过构建各项辅助支撑机制形成有效提升全院审判质效的机制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