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审判绩效考核与管理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8日

1024日,我院召开审判绩效考核与管理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院在审判绩效考核改革方面的探索,并分别从审判管理角度和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解读我院新推出的《审判绩效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 强调本次考核的重点在于“审判质量”和“考核到人”, 以期对人民法院破解考核难题、提高办案质效、规范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院刘力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赵卫平,以及来自市高院、我院以及我院辖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新闻发布会。与以往相比,新绩效考核制度突出三大考核理念:一是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改变以往着重强调审判效率的考核导向,在保证效率底线管理的基础上,坚持质量优先,探索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考核体系。二是分类考核、尊重差异。改变以往运用“一根尺子量到底”的考核方式,尊重个体差异性,对各岗位人员分类考核。 三是考核到人、全员覆盖 。从以往仅考核到部门转变为直接考核到个人,并将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全部纳入考核范围。新绩效考核制度坚持三项考核方法:一是类型化评价。对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采用不同类型的评价路径,对审判效率可用指标数据测算,对审判质量的评价属于价值判断范畴,无法用数据进行精准评价,而应采用合适的主观性评价方法。二是贴近式评价。评价审判质量注重直观性和贴近感,对法官庭审质量的评查必须观摩庭审或阅看录像;对法官裁判文书的评定必须亲自阅读,才能真实认知、贴切评价。三是抽样型评价。为提升贴近式评价的工作效能,降低考核成本,通过法官自荐和随机抽检方式对所有法官的庭审、文书质量逐一评价,实现以点带面的全面评价,确保考评的公平与公正。在新的绩效考核方案的激励下,在我院182名员额法官共同努力及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协助下,今年9月我院结案数为2877件,创单月结案数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1.95%,环比上涨13.63%。近期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文书优良率为38.4%,庭审优良率为66.3%。截至3季度末,全院二审改发瑕疵率保持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