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由我院主办的“适法统一语境下类案裁判方法总结机制优化与展望”研讨会在我院召开。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祥青,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审管办副主任刘树德,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立,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重庆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远平,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澹台仁毅,北京三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次仁卓嘎等出席会议。来自最高法院,四川、重庆、北京及本市三级法院的法官代表,以及来自复旦、上海财大、上海交大、市律协、大数据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60余人参加研讨会。黄祥青院长代表主办方欢迎和感谢各位与会人员对研讨会和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指出,本次会议研讨的类案裁判方法总结机制对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具有重要意义。我院通过对类案在审理中的审判经验和裁判方法进行归纳和提炼,以类案为基础确定基本裁判理念和价值取向,构建类案裁判方法总结机制,探索适法统一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目前,我院正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探索类案的识别与检索,以案由、要件事实和争议焦点为主导要素进行核心检索,以证据、政策、程序、地域、审级等为排除要素构建类案识别体系。本次研讨会围绕“类案的标准与效力”“类案的检索与使用”“类案应用场域的展望”三个专题展开了研讨。茆荣华副院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研讨会内容丰富、气氛热烈、发言精彩。一是研讨会专业性与全面性相结合。与会人员围绕三个专题发表了专业性的意见,研讨内容涵盖了工作理念、制度创新、技术操作等各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达成了较为广泛的共识。二是研讨会理论性与实务性相结合。本次研讨会不仅有各地法院的实践总结和经验分享,还有专家学者的理论分析和精彩与谈,围绕研讨会主题广泛交流、相互启发。三是研讨会前瞻性与创新性相结合。本次研讨会及时回应了司法实践对类案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在已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理念和新思路,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可操作性。茆荣华副院长表示,上海法院一贯重视建立健全类案工作机制,并将类案制度作为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下一步,上海法院将在巩固完善现有类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推动类案工作与落实司法责任制、类案研究与类案应用、类案指引与现代科技相融合,进一步深化提升适法统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