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金山法院巡回审判点合作协议签约暨揭牌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20241018日下午,我院与金山法院、金山区委社会工作部、金山区山阳镇共同举办我院、金山法院巡回审判点合作协议签约暨揭牌活动。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金水,金山区委书记刘健,金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卫星,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世亮,金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鲍慧民,金山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陆引娟、山阳镇党委书记刘成光等参加本次活动。

 

会上,我院与金山法院、金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山阳镇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的合作协议》。吴金水院长与刘健书记共同为我院金山巡回审判点揭牌。刘健书记对金山巡回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吴金水院长提出,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巡回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决贯彻市委、最高法院以及市高院的相关要求,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多元治理大格局。二是凝聚工作合力,努力实现巡回审判示范效应最大化。要发挥巡回审判点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三是完善配套机制,推动巡回审判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要将巡回审判工作与数字法院建设相结合,打造全市范围内社区巡回审判工作的特色品牌。

 

当日,我院在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农用大棚塑料膜买卖合同上诉案。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现场对旁听人员进行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