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上午9点,我院民事审判庭丁慧合议庭在(2019)沪01民初283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首次要求证人当庭宣读保证书。
2020年3月30日上午10时45分,我院通过在线方式一审公开宣判全国首例“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案件,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对唐某甲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四百五十万元;对唐某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2020年2月27日,我院对一起环保行政处罚上诉案件进行互联网庭审。
2020年2月21日,我院首次适用二审独任制即由一名法官审理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上诉案。
2020年2月17日,我院首批3名志愿者(行装处黄庆栋、政治部杨庆、法警支队陈奕炜)参加市高院召开的出发动员仪式,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做动员讲话,我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昌出席动员仪式。
2020年2月13日上午,我院黄祥青院长、汤黎明副院长、澹台仁毅副院长分别担任审判长,通过互联网公开开庭审理三起案件。